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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18-2020年卷烟运输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卷烟运输保险(保险范围始于韶关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受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卷烟运输保险(保险范围始于韶关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终止于市辖各零售客户签收)及在库卷烟(含库内卷烟的一切流转活动)保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17197G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2018-2020年卷烟运输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70,000.00元; 1、卷烟运输采购保险费率上限:0.10‰(含),投标人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此上限; 2、在库卷烟采购保险费率上限:0.15‰(含),投标人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此上限。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SC17197GZ(采购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3.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供应商认为其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5供应商认为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二)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2.报名事宜: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性文件】 3.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7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000.00元,投标保证金账号为: 账 户: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05 02191 9024 930 47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南门支行营业室 (3)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号。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粘贴或装订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号的到账时间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所报名的分包分别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指定的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并盖本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承诺函”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应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具备合法承保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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