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18年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18年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进行公开比选,具有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均可前来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18年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JSZBZB20171503 2.3 项目规模:预算25万元(含税) 2.4比选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18年基站土建桩基检测服务 2.5合同期:1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6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 区域 预计服务站点数量 预算 1 标段一 润州区+京口区+镇江新区+丹徒区+扬中市 125个 12.5万 2 标段二 丹阳市+句容市 125个 12.5万 注:参选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最多可成交两个标段。 2.7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服务技术要求。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具备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参选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3.3参选人需在镇江市行政区内设有服务机构或网点,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市行政区内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或桩基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参选人具备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测能力需包括桩基础或地基基础检测项目)和证书附表(若检测能力直接体现在资质证书中,则无需提供证书附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5参选人须承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参选人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承诺函,评选委员会在评审现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对承诺函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参选人虚假承诺情形其参选将被否决)。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比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11 月 23 日至2017年 11 月 27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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