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地铁9号线、梅汕、沈阳地铁10号线、成都地铁3号线二三期项目施工需求,现对所需砼枕、商砼、道砟、橡胶道口板、接地钢缆、检测仪器、压缩性减振扣件、岔枕、鱼尾板、环氧树脂等物资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况 见附件一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见附件二、附件三。 三.技术要求 1. 详见本采购文件 “供货技术要求”相关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报价人应保证供应物资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提供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签约时提供。 4.标的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 5.1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2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报价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报价安排 1.报价人资格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1.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询价物资项目经营范围,同时提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1.3质量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具有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满足相关其他资格要求。 1.4具备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明。 1.5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2.报价说明 2.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2运杂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根据本厂特殊地理位置,报价人须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2.3卸车费是指材料卸至采购人指定装备,如料场、仓库等。 2.4安装费指将产品安装到指定地点达到验收条件所产生的费用。 2.5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报价人“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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