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编号:11711067
1.招标条件
西安铁路局宝鸡机车检修厂双梁桥式、电动葫芦购置项目资金来源为更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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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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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双梁桥式 |
双梁桥式 |
16/3.2吨 |
台 |
1 |
宝鸡机车检修厂 |
2017-12-30 |
宝鸡机车检修厂 |
详见招标文件 |
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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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台 |
2 |
宝鸡机车检修厂 |
2017-12-30 |
宝鸡机车检修厂 |
详见招标文件 |
2740 |
包件1: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申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
(3)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三个以上用户的相同产品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原件)等证明资料,提供用户使用良好的反馈证明材料及用户联系人电话。
(4)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投标人须是设备主机制造商,须具有投标产品高清现场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现场设备使用视频(A/VI或RMVB格式、视频不少于5分钟)等原始资料。
(6)投标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能够提供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7)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2: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产品应为成熟定型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资质文件、产品图片、产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其中: 2.1投标人是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有设计生产及安装制造的B级资质。 2.2投标人是起重设备制造企业的,具备起重设备开发、生产、加工和安装资质,并提供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证。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除提供投标产品制造企业1.2.1或1.2.2条资质及资料外。代理商还须提供投标产品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销售授权证书,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个项目,并载明产品售后和质保责任由设备制造企业全部承担。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不少于3个制造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良好的使用证明)及用户评价,并无不良反映。提供投标产品高清现场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现场设备使用视频(A/VI或RMVB格式、视频不少于5分钟)等原始资料。
(5)投标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能够提供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月 20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