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硫酸、盐酸、液碱采购招标
招 标 公 告
HNZB2017-11-01065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三期、四期循环水系统采用硫酸来降低循环水的pH值,降低循环水的碳酸盐硬度。盐酸、液碱作为补给水处理及三、四期精处理阴阳树脂失效后的再生剂,本次为2018年12月31日前使用硫酸、盐酸、液碱公开招标。按预计数量计算总价,以固定单价定标,据实结算。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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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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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硫酸 |
661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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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 |
52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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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碱 |
88吨 |
由项目单位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条款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即投标人必须是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人,不得代替他人或委托他人代替投标)。可接受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
4.1.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4.2专项条款
4.2.1保证具备连续供货能力,保证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内送药至生产现场的能力。
4.2.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项300MW及以上发电厂硫酸、盐酸、液碱长协供货业绩(2015年1月1日之后),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2.3危化品投标人需提供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
4.2.4 2014-2017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4.2.5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还需提供代理产品的厂家授权,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相关资质。产品的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30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