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次氯酸钠采购招标
招 标 公 告
HNZB2017-11-0106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次氯酸钠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供热机组补给水及热网循环水生水预处理采用次氯酸钠作为杀生剂。本次招标为2018年12月31日前使用次氯酸钠,预计需求量为1199吨;按预计数量计算总价,以固定单价定标,据实结算。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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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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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次氯酸钠 |
1199吨 |
由项目单位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条款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即投标人必须是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人,不得代替他人或委托他人代替投标)。可接受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
4.1.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4.2专项条款
4.2.1保证具备连续供货能力,保证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内送药至生产现场的能力。
4.2.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项300MW及以上发电厂本产品长协供货业绩(2015年1月1日之后),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2.3投标人需提供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
4.2.4 2014-2017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30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