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批协议
库存部分标包重新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HRC-JLS-2017070 1.招标条件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通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吉林通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批协议库存部分标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通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物资种类 单位 数量 标包个数 HRC-JLS-2017070-DX 导线 米 35000 2 HRC-JLS-2017070-TT 铁塔 吨 27.5 1 详见附件《招标货物清单明细表》 2.2交货期限:发出供货单后15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通化地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4交货方式:通化地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2.5付款方式:供货后90日后以工程决算回款额比例支付货款; 2.6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次所需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满足交货期限要求的生产能力。 (2)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5)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以投标截止日期计算)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3项、并运行良好。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9)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1)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2)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5)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全部分标的全部分包进行投标,同一分标有多个分包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分包,原则上确定本分标内各分包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同一分标多个分包中综合排名第一,则按本分标内分包号先后顺序授予该投标人分包号靠前的分包,且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此分标内之后分包的综合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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