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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149团-184团-第十师巴音托海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标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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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巴音托海~184团~第八师149团(东阜城镇)公路跟踪审计及施工监理单位 (跟踪审计标二标段) 招标公告 GXTC-1751135 1.招标条件 第十师巴音托海~184团~第八师149团(东阜城镇)公路跟踪审计及施工监理单位,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7]18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 149 团二营南侧,起点接 S204,路线向北由 149 团与 148 团之间经过, 而后利用 S221 线位向北延伸经三岔口、夏子街盐田,而后至 184 团,路线于184 团西侧与夏孜盖乡东侧经过,路线继续向北延伸,跨越奎北铁路后,经沙吉海,而后跨越奎阿高速,止于巴音托海附近,终点接 G217、S318 和奎阿高速巴音托海互通连接线三路交叉口处。路线全长约为250.433公里。项目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km/h,路基宽度 26m,路面宽度24m,路面结构为4cmAC-13C+6cmAC-20C+36cm水泥稳定砂砾+20cm级配砂砾。划分为四个施工及监理标段、一个实验室标段及两个跟踪审计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跟踪审计二标段,具体内容如下(本项目施工标段与监理标段划分一致): (1)该项目JL-3~JL-4标段施工过程中的审计工作; (2)该项目JL-3~JL-4标段的结算审计工作; (3)该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 2.3 服务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3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跟踪审计服务期为项目签署委托合同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注册登记。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备查。 3.5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联合体各方签署了联合体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未缴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月 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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