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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8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8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7-11-1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恒安电力

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8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7-11-1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其2家下属公司2018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二、资金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1个合同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天生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进行投保,投保险种为财产一切险,及所有车辆投保,投保险种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3.2 服务期限:保险服务期1年。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标包保险标的所在地省级分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若为省级分公司投标的,同一标包仅允许一家省级分公司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在所投标包的服务地区至少设有本地服务网点; 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五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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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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