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十四批部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次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

1.招标条件

本次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1.4 已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3标段);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7日到2017年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4.4.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4.2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4.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4.5 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 4.4.6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的,须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4.4.7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须提供证书原件; 4.4.8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原件(3标段); 4.4.9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4.4.10 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4.4.11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2); 4.4.12在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 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为无效报名资料,招标人拒绝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