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鹿邑县大闸路(新通路)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景观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鹿邑县辖区内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作为其中标的前置条件。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大闸路(新通路)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景观工程 2.2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7】1101号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项目经理须提供2015年10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下午17时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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