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吉利区园林生产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利区园林生产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吉采代【2017】58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 45万元 四、简要说明: 为了满足吉利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需要,需购置工具车(双排小货车)2辆、16吨洒水车1辆。 五、政府采购政策: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车辆生产或销售能力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具有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上述证照,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投标人所投扫水车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公示,须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车辆信息网页截图。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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