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2016年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全年车辆维护保养费用为395.7万元,预计2017年车辆维护保养费用约420万元。本次车辆维护保养服务集中采购包括在平单位所有车辆维护保养。 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公司、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智能(安川)电气有限公司、平高集团金具公司、河南平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 2.2标包划分: 第三包:平高集团本部地区生产特种车辆维护保养; 第四包:平高集团本部地区生产特种车辆维护保养。 2.3采购范围: 2.3.1.公务用车修理包括:轿车、越野车、面包车、客车的定期保养、易损件更换、临时维修。 2.3.2.生产普通车辆修理包括:轿车、皮卡、轻型货车、全顺客车、吊车、洒水车、巡逻车的定期保养、易损件更换、临时维修。 2.3.3.生产特种车辆修理包括:叉车、电瓶车、牵引车、电动托盘车等车辆的定期保养、易损件更换、临时维修。 详见附件一《服务清单》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具有相关车辆维修、保养的相关资质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特种车辆维修人员资质证明N1、N2(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 3.3应答人具有相关车辆维修业绩,并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 3.4应答人能够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 3.5参加集团采购活动的法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严禁转包。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11月27 日起至2017年11月 2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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