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就“佛山市星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顺德供电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委托代理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列采购内容以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星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顺德供电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金额约42.00万元。 2、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一审处理完毕之日,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二、采购范围:采购律师代理案件服务,具体包括:为佛山市星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顺德供电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委托代理采购法律服务,以到达有利于供电局的诉讼结果。(本案涉案标的额为28142400元人民币。) 三、参与供应商资格(商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所及下属律师未受行业、行政、党纪、刑事处分(提供证明材料); 4.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在佛山地区处理过5000万元标的以上案件(提供业绩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相关的资料(如:企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件、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3.报名申请表、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原件各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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