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舞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已由舞发改工信能源【2017】1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舞阳县金舞光伏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利用舞阳县各乡镇坑塘、建设用地、公共屋顶,以省发改委批复村级光伏电站指标为准村级光伏电站。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建设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马村乡、孟寨镇、姜店乡、九街镇、莲花镇、吴城镇涉及6个乡镇,共建规模13764KW;二标段为侯集镇、文峰乡、辛安镇、保和乡、章化乡、太尉镇、北舞渡镇涉及7个乡镇,共建规模10336KW;三标段为侯集镇、辛安镇、北舞渡镇、章化乡涉及4个乡镇,共建规模290KW; 2.2 建设地点:舞阳县13个乡镇(舞泉镇除外)的有关行政村; 2.3 资金来源:财政+银行贷款; 2.4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 注:由中标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2.5承包方式:EPC总承包模式; 2.6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免费质保期: 光伏组件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质保期自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维保服务指除日常保养;人为造成设备损坏或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除外,其他全部运行维护责任由中标企业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 3.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资格;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公司、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 3.5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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