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图木舒克2017年亮化工程已经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25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图木舒克市市政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图木舒克2017年亮化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45.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
2.工程规模:167、169小区昆神街-人民路转角楼体亮化;鑫海大厦楼体亮化;小海子水管处楼体亮化;法院大门亮化;中心农贸市场楼体亮化;国税局、地税局楼体及字体亮化;金川路沿街楼体亮化;10块亮化橱窗。金川路60盏、迎宾路156盏、锦绣公园50盏路灯安装亮化。采购小型道路清扫车2辆(清扫非机动车道),垃圾清运车1辆。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到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登记。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3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电子下载
六、其他说明
七、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