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3、4号线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轻轨3、4号线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2.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 至 2017年12月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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