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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地铁1号线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长春市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0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长春市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0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地铁1号线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长春地铁1号线路全长约18km,共设置15座车站,全部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1.3km,最大车站间距约2km。南部设永春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座,占地约40公顷。 2) 招标范围:本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市地铁1号线消防救援装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卸货、二次搬运、工程照管、工程协调以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提交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具体交货期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具有三项类似供货业绩; 3)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4) 投标人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1月28日到2017年 12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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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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