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夏邑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 夏邑县太平镇孟李庄村扶贫产业园区修建道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以夏脱贫组字[2017]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邑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夏邑县太平镇孟李庄村扶贫产业园区修建道路项目 2.2 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17】255号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修建一条从韩桑路到孟李庄村扶贫产业园区的水泥路,长1500米,宽5米,厚度0.18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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