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发电分公司铁路煤炭运输机车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2017-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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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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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HD-JXDL-0000-1-0206-1/3 |
新昌发电分公司铁路煤炭运输机车服务项目 |
承担新昌发电分公司煤炭车辆从乐化车站至新昌发电分公司的铁路专用线之间取送作业及铁路专用线内其他动力作业。 |
10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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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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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昌发电分公司铁路煤炭运输机车服务项目 |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完成相关专业运输管理,投标人须配备足够的机车完成相关的运输任务,具有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健康证。注册资金600万元以上。 2、业绩要求:至少五年以内具有两个铁路专用线运营运输管理项目承包的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3、其他要求:熟悉电力生产企业流程和铁路运输流程,具有独立完成机车运输管理和设备维修养护的能力,在役机车DF4及以上车型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 |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用户证明文件或用户反馈意见或质量回访记录、鉴定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要求的审查文件。并提供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