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示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示范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L-ZFCG2017-332 一包 五莲县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示范建设项目 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提供的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RTU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需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同时雨水情监测、预警广播等设备需通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的专业测评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未被人民法院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开标时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查询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1.49万元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同一标段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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