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电厂技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次公告
2017-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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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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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7-HD-JXDL-0000-1-0206-1/7 |
贵溪电厂技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贵溪电厂现有2×300MW、2×640MW燃煤机组,拟建设开发技术监督及二十五项反措信息管理系统。本标段为贵溪电厂技术监督及二十五项反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技术合作单位及硬件设备供应招标。包括:技术监督管理硬件安装及系统调试等工作。双方共同研发的软硬件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在招标方系统内的其他电厂有软件使用权,是科技项目成果申报的第一开发人,投标方需提供全程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
10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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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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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贵溪电厂技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投标方是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具有省级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三级以上或ISO900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2、投标方近五年内至少具有1个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系统(或类似系统)软件开发业绩,并成功投运半年及以上。以提供2012年10月至2017年4月的合同和成功投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具有以上所有要求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用户证明文件或用户反馈意见或质量回访记录、鉴定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要求的审查文件。并提供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