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陵市林业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对乐陵市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已具备招标的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采购人:乐陵市林业局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五个标段,一标段:大孙镇苗木种植工程;二标段:黄夹镇苗木种植工程;三标段:孔镇苗木种植工程;四标段:西段乡苗木种植工程;五标段:监理服务工程。 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四标段: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有维护服务能力; 3. 营业执照具有林木种植、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苗圃、林场或合作社;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5.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协调能力;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天9:30至11:30,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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