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7]193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封丘县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7]193号
1. 招标条件
本封丘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封丘县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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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乡镇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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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德镇、王村乡、城关乡、回族乡、潘店乡 |
装机容量以实际安装工程量为准,每个安装点的低压光伏电站并网和安装容量超过200KW的10千伏电站并网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的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并网运行等内容以及监控设施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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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固乡、应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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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尹岗乡、李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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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留光乡、冯村乡、赵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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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桥镇、荆隆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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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黄陵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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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监理标段 |
1-6标段采购、施工及保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2.3建设地点:封丘县内;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5质保期:两年(招标文件和国家标准另有规定的,按文件和国家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1-6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二者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是太阳能光伏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中标后应委托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3.2.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监理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
3.5投标人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则取消投标资格(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时间为准);
3.6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施工标每个投标人可投3个标段(多投的,所投标段全部按废标处理),但只可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多个标段,标段号在前的中标。
4.投标报名
2017年11月29日8:30至2017年12月5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