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道111线通舍段和国道304线舍鲁段保通养护工程已由通辽市交通运输局以通交字【2017】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46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名称:国道111线通舍段和国道304线舍鲁段保通养护工程 (二) 建设地点:国道111线通舍段和国道304线舍鲁段 (三) 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TG2017A040145001 国道111线通舍段和国道304线舍鲁段保通养护工程 4650000.00 采购沥青120吨,碎石940.68立方米,白灰1269.31吨,山皮石28813.7立方米,沥青砼3311.58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沥青混凝土加工或再生沥青混凝土加工等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公告发出日前一周内变更,增加沥青混凝土加工等范围的不予接受其投标)。 (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8:00:00至2017年12月05日 17:30:00(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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