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服务机构入围招标一标段:价格评估机构,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入围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服务机构入围招标一标段:价格评估机构 2.2:(一)入围家数:3家; (二)招标服务内容:一标段:价格评估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做到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2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资质; 3.3具有稳定的从业人员,并具有良好的组织实施、跟踪服务及满足委托单位其他相关要求及责任的响应能力;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者转包。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外埠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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