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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整合、债务化解及融资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集团整合、债务化解及融资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整合、债务化解及融资顾问项目。 2.2招标范围: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相关内容: (1)根据长春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城投公司的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所处内外部环境和可整合资源,提供长发集团整合重组及转型方案; (2)根据公司资产及可控资源,诊断存量债务结构,评估总体融资需求及还款能力,建立债务资金平衡模型,实现债务规模可控,存量债务和增量债务合理平衡; (3)协助公司合理规划投资发展资金需求,制订长期投融资发展规划和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公司投融资需求有据可依; (4)协助企业制订长期融资规划和综合解决方案,根据集团的客观情况及当时的市场环境为集团量身定做细化的融资实施方案,对融资产品的结构设计、风险防控措施、对融资产品发行窗口的选择等提供咨询服务。 (5)为公司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全方位财务咨询。 (6)其他:金控公司绩效考核、相关业务或产品培训服务、服务期内按季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不定期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传达与融资或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 2.3服务周期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整合、债务化解及融资顾问项目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出具的整合、融资方案规划编制文本通过招标人评审为准,具体时限以合同签署约定时限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范围和资质须涵盖咨询业务相关内容; (3)投标人熟悉境内外直接融资市场,了解相关行业政策; (4)投标人整体团队素质高、经验丰富、项目驾驭能力卓越; (5)投标人必须有项目实施过程处理紧急状况的能力; (6)由于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29日至2017年 1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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