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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非物资授权采购(设计)竞争性谈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采购公告1. 谈判条件 本批次谈判全部谈判项目均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吉林

采购公告

1. 谈判条件 本批次谈判全部谈判项目均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建设资金得到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批次全部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 本批次谈判全部项目概况及谈判要求: 2.1项目概况 《详见项目概况及分包附表》 2.2、 受邀单位资格业绩要求 第一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电力行业)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近三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3项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本次竞争性谈判,如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1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三楼综合部309室购买采购文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文件每包售价:100元/本(包),售出不退。 3.2应答人在递交《应答文件》前,应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市内为转帐,外地为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 投标保证金转出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及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00分前到招标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未中标单位请在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单位开户行信息、税号、招标编号等资料到招标公司三楼财务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中标单位请在签订合同后将中标服务费以对公账户汇入中标费专用账户后,持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原件、单位开户行信息、税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到招标公司三楼账务办理开具中标费发票及返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投标保证金账户: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6日上午10时00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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