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变更)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AL-512
1、招标条件
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变更)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特殊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变更)
2.2实施地点: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消防维护管理
2.4资金来源:自筹
2.5维护工期: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在近五年内,具有三年及以上的同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或五年及以上的下一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同类型业务的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7日9:00起至2017年12月4日16: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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