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033490-HNHG-000004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采购(招标编号:GXTC-174511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预算金额:1705万元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采购负责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委托的固体化工产品(仅限于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原料等固体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及仓储服务,服务期为2年(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本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各标段的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仓储地址 计划吞吐量(万吨/年) 货物到达水运码头 货物到达铁路站点 预算金额(万元) 1 东莞 7 虎门港 -- 200 2 福州 7 马尾港 马尾站 245 3 茂名 2.3 水东港 -- 80 4 汕头 7.5 汕头港 -- 520 5 深圳 7.2 蛇口港 -- 220 6 海口 1.4 秀英港 -- 40 7 柳州 1.4 -- -- 50 8 泉州 1.4 石湖港 -- 35 9 鹤山 1.2 -- -- 40 10 中山 6 中山港 -- 45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采购负责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委托的固体化工产品(仅限于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原料等固体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及仓储服务,服务期为2年(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本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各标段的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仓储地址 计划吞吐量(万吨/年) 货物到达水运码头 货物到达铁路站点 预算金额(万元) 1 东莞 7 虎门港 -- 200 2 福州 7 马尾港 马尾站 245 3 茂名 2.3 水东港 -- 80 4 汕头 7.5 汕头港 -- 520 5 深圳 7.2 蛇口港 -- 220 6 海口 1.4 秀英港 -- 40 7 柳州 1.4 -- -- 50 8 泉州 1.4 石湖港 -- 35 9 鹤山 1.2 -- -- 40 10 中山 6 中山港 -- 45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在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并需附法人身份证的相关证明件(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2.申请人的仓库距离货物到达水运码头原则上不得超过30KM(需提供仓储地点以及其与货物到达水运码头的距离相关证明材料);若需接卸铁路运输货物时,需具有配套铁路专用线或铁路货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需具有合法使用仓储库房权力(需提供仓储地点产权证,若租用需提供租赁合同)的仓储服务设施; 4.申请人需提供与项目相匹配的仓储装卸能力; 5.申请人需提供与仓储地点对应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6.申请人需提供与仓储地点一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证明或由具备合法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满足丙类仓库消防标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人需提供与仓储地点对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及仓储物的保险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6时00分00秒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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