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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8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ORG160120171127-001一、招标条件本 2018年度净水剂(

2018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17112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2018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注水处理用净水剂(聚氯化铝) 规格及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估算年度数量约1500吨 运输方式:汽槽车运输 交货要求:在交货期内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为准 2.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代理商和贸易商1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贸易商、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6、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贸易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其销售制造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国家(集团公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对投标人及物资的强制性要求、第三方认证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9、被大庆炼化公司处理过,取消准入资格的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1-29 09:00:00至 2017-12-05 15:30: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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