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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49团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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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49团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为第三师49团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经师市发改(投资)发2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四十九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十九团19连 2.2 建设规模:治理土地1.76万亩,衬砌渠道7.37公里,渠系建筑物90座,修建干道8.32公里。 2.3施工招标范围:治理土地1.76万亩,衬砌渠道7.37公里,渠系建筑物90座,修建干道8.32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332日历天,2017年12月25日开工,2018年11月15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10时至14时,下午北京时间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喀什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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