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富川瑶族自治县托儿所和第二幼儿园项目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17﹞12号文件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托儿所和第二幼儿园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2.4建设规模:规划建设托儿所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9181.56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其中,托儿所建筑面积4320.18平方米;幼儿园4861.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2.5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6700000.00(人民币贰仟陆佰柒拾万元整) 2.6工程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7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5月以来完成或承接过总造价2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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