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集采编号:POWERCHINA-0102-17076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为剑阁县普安镇市政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工业园区厂房及配套项目工程,本次总长3482.154m,包含园区1#陆3079.211m,4#陆402.943m。
2、招标范围:园区主干道路1#道路、4#道路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图纸内容中的钢筋混凝土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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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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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管 |
φ300~φ1600 |
钢筋混凝土 |
23332.43 |
m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中坪村四川剑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招标方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1.2具有有效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成立在三年以上,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1.7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4日下午17: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