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国电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招标公告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的建设地点: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厂址
国电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招标公告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的建设地点: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宿迁市南偏东距市中心18km处的京杭大运河南岸,在洋北镇西侧,距洋北镇中心1.5km。一期工程已建2×135MW燃煤发电机组。本期新建2台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凝汽式发电机组,兼顾供热。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计划工期:#3机组计划于2018年06月28日投产发电,#4机组计划于2018年09月28日投产发电。
水文气象:宿迁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属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南缘。全年四季分明,雨量较充沛,日照充足,春多干旱,夏秋常有台风、暴雨、龙卷、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发生。厂址处于废黄河以北至京杭大运河之间的夹带地区,隶属沂沭泗水系。厂址场地自然地面高程18.3~18.5m,低于100年一遇洪水位与最高内涝水位。
施工地质:施工场地地基岩土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成因的素填土以及全新统、上更新统冲积成因的粉质黏土、黏土、中砂等组成。施工场地常年地下水稳定水位(混合水位)的埋深一般在0.50~2.50m,变化幅度一般在1.00~1.50m。场地范围内不存在严重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
厂址区地震烈度: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的规定,在平坦稳定的一般(中硬)场地条件下,厂址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相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0.40s分界线附近。从厂址区的地形地貌及岩土工程条件等分析,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厂址区属于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厂区地形地貌:场地地貌相对单一,就区域地貌单元而言,属黄淮冲积平原,微地貌单元则为废黄河漫滩。扩建场地基本以农田为主,分布有少量民房和灌溉沟渠,地形平坦,水系发达,交通较便利。
地下水条件:勘测期间测得的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混合水位)一般为1.10~2.70m,高程一般为15.65~19.20m。根据调查访问,常年地下水稳定水位(混合水位)的埋深一般在0.50~2.50m,变化幅度一般在1.00~1.50m。
根据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结合场地土的含水量及透水性,厂址区的环境类型为Ⅱ类。场地内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在长期浸水、干湿交替条件下具有微腐蚀性。场地地下水位以上的场地土对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中等~强腐蚀性。
交通运输:
(1)铁路
宿迁市境内铁路—新(沂)长(兴)铁路在宿迁市东北部的沭阳县经过,距离宿迁市区约45km,该铁路线没有接入宿迁市区,距离厂址较远。
宿淮铁路起始于安徽省宿州市境内津浦铁路的符离集车站,向东经安徽省灵壁、泗县及江苏省泗洪、宿迁、泗阳,在江苏省淮安市境内与新长铁路的袁北车站接轨。宿迁站设在洋河新城,直线距离电厂约6km。
(2)公路
宿迁市公路交通运输便利,境内有京沪高速公路(G2)、徐淮高速公路(G2513)、新扬高速公路(S49)、泗宿高速公路(S8)、205国道以及S249线、S250线、S325线等省道通过,境内地方公路网络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可连通各高等级公路主干网。
(3)水路
宿迁市境内河川交错,水网密布,内河航运业较为发达。
京杭大运河自西北至东南纵贯宿迁市全境,宿迁段京杭大运河称为中运河。中运河北起苏鲁交界的黄楼村,东至淮安杨庄,长约179km,底宽50~70m,坡比1:3。京杭运河江苏段沿线船闸的通航能力为2000t级货船。 一期在厂区北侧建成2000t级电厂专用卸煤码头1座,2个散货船泊位。重大件设备码头与煤码头合并建设。上岸后再通过大型平板车运至电厂。
招标范围: #3、#4机组及其公用系统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包含根据“新启规”、并网安全性评价、电网25项反措等要求的特殊试验,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 1 |
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特级调试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一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并已投运业绩(请提供合同、用户证明、168移交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任调试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一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调试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请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6、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7、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调试服务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用户证明和168移交文件扫描件。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或最终用户(非总承包商)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以竣工日期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竣工日期是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日期为准。
注:近五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五年。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联系人:赵宏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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