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象山县影视城景区品质提升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采购预算: 子包号 名 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影视城景区品质提升设计服务 1 人民币90.00万元 三、采购需求:具体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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