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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站一号站台增设自动扶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自动扶梯)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次已由《上海铁路局关于阜阳站一号站台增设自动扶梯工程施工预算的批复》(上铁计函〔2017〕14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海

本次已由《上海铁路局关于阜阳站一号站台增设自动扶梯工程施工预算的批复》(上铁计函〔2017〕14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建管甲供物资(自动扶梯)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阜阳火车站为既有站,根据上铁计函〔2017〕1114号的要求,同意在阜阳站一号站台增设自动扶梯。 在一楼候车室外走廊下方、天桥东西两侧对称成“八”字型增设 2部自动扶梯,提升高度 7.33米,梯级宽度 1.0米,倾斜度 30°,速度 0.5m/s~1.0m/s,采用直接启动,扶梯长度内扶手高 1米,装 10mm安全玻璃。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2 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3.3 许可认证:制造厂家须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产品的制造经验; 自动扶梯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安装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4 生产能力:主要生产、检验设备满足招标物资生产供货要求; 3.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 3.6 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2014年1月以来的国内铁路、地铁、机场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中应包含一份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合同。并至少提供一份国内最终使用单位2014年1月以来出具的自动扶梯运行良好一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7 履约信用: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在安徽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本包件仅接受制造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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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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