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2017-2018年采暖季需用缓蚀剂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参与招标。 【招标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电厂东路67号 【项目进度要求】:投标方需提供的交货时间是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工地,不得延误,否则视为误期。 【项目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专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满足以下要求: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万元; (3)生产单位具有ISO9000及以上认证,并具有第三方认证水处理药剂证明; (4)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具备三家以上供热企业的使用业绩。并提供至少两个近三年的供货合同。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项目报价】:报价包含17%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为将货物运至烟台市芝罘区招标人指定的工地,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年 11月 15日上午 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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