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新寨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将竣工验收且已正常运行的新寨污水处理厂1年的运营委托给运营方,由运营方进行运营、管理、维护,并向招标人收取相关费用,在运营期结束后,运营方将污水处理厂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污水处理厂规模:设计处理水量为8000 m3/d,现已完成一期设备安装4000 m3/d。 2.3近期每日进水量300m3-500m3之间(含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水浓度COD2000mg/L左右,氨氮13mg/L左右,总磷12mg/L左右。 2.4出水水质指标需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3直接排放标准。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污水处理运营),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具有2016年度经合法注册和独立经营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3.1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专业工艺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且有3年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工艺管理工作经验,助理工程师职称; 3.3.2 机电维修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有5年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工业企业机电维修工作经验,技师及以上职称; 3.3.3 化学分析类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有1年以上化验分析工作经验,高级工及以上职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 2017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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