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礐石大桥财产一切险等一揽子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PZH017D12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礐石大桥财产一切险等一揽子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合同期限:1年 三、承保内容:汕头市礐石大桥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330,000.00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该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持有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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