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现以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发包方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的投标,现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概况: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需为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及其它服务事项(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标段: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需为招标人提供项目立项估算、概算和目标成本编制、跟踪管理项目的动态目标成本、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工程月度产值计算统计、工程支付款项编制及审核、变更签证造价编制及审核、材料和设备价格咨询认价、施工工程成本优化管理工作等所有涉及项目建设过程的一切成本工作)、工程结算审核、配合第三方审计直到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具体工作内容以项目委托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相关内容; 2、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非天津市注册的单位须具有外地进津备案手续;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投标人应没有执业的不良记录; 5、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甲级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非天津市注册的单位须具有外地进津备案手续;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投标人应没有执业的不良记录;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兼中。 以上各标段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需提交资料 1、公告时间:2017年 12 月 1 日—2017年 12 月 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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