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水处理设备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水处理设备采购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水处理设备采购买方为国内电力板块业务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833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水处理设备采购(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833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软化水、纯水生产装置和水预处理装置数量1套以及相关服务,用于提升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食堂用水及员工饮用水的品质。(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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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品目号 |
物料编码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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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20000247 |
水处理设备(国产)-通用 |
软化水、纯水生产装置和水预处理装置 |
1套 |
2018年2月22日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满足表1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系统必须是成熟的、经过实际应用的系统,投标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系统应有在国内外同类或相似规模的项目,使用同样系统,连续、成功运行2年以上至少2套同类装置的应用业绩。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业绩说明还需提供相关合同、签字页及供货页的复印件。 注册资本金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其他要求:具有环保专业工程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三级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12月01日 17时30分至2017年12月08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标请于2017年12月01日 17时30分至2017年12月08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