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物资供应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凡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2017-CGYWZ-CG-XJ010
3)投资金额:约26200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供货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天供货完毕
6)供货地点: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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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料描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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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D防爆照明双头应急灯 |
BCJ-2*10(含施工) |
个 |
8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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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移动升降照明灯 |
个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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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
手提带磁铁,三灯头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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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抢修头灯 |
个 |
20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供应商可以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设备材料应为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等文字描述)。
5.供应商近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查询内电物资〔2017〕36号《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
6.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企业注册地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