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防爆指挥车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防爆指挥车采购买方为国内煤炭板块业务一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905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防爆运人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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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品 目 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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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防爆指挥车 |
WC9R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
蒙西棋盘井煤矿 |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型号仅供参考,以满足技术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通投标人必须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应具有“MA”标志证书;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 5000 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 年~ 2016 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台/套投标产品(或以上规格)合同复印件及成功运行用户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12月01日 15时30分至2017年12月08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标请于2017年12月01日 15时30分至2017年12月08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