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招标标的: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加湿灰销售。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加湿灰销售项目
2、项目规模:对2018年度机组产出的粉煤灰干灰销售剩余部分加水搅拌为加湿灰进行销售。预估年加湿灰量约为18万吨-25万吨。
3、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六、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人员组织、资质、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加湿灰销售或使用、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即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壹佰万元以上(含壹佰万元);
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营业执照具有加湿灰经营范围的单位或加湿灰直接使用单位;
4、近两年须具有加湿灰处置业绩。处置业绩以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为准,合同指购买合同或销售合同,发票指购买或销售发票。销售或购买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名称、买卖内容和买卖双方签署印章、签署时间等,销售或购买发票须体现买卖双方、货物名称等,不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视为无业绩。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法人(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相关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7、投标单位未在华电集团山东公司黑名单内,且安全诚信分不低于80分。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七、投标单位安全诚信评价管理
投标单位安全诚信评价管理按《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日前务必按照我公司安监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安全诚信评价。
八、公告发布:
时间: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7日16时
九、投标申请递交:
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注册的供应商,并在网上报名本次招标,具体注册事项详见网站。
2、报名方式及投标申请书的获取:投标商在平台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提出投标申请并下载《投标申请书》。申请书填写:下载申请书后,请参照公告附件按规定格式及内容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书的递交:投标申请书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中,并附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申请书》。邮件标题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加湿灰销售投标申请--投标人简称”,附件名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加湿灰销售投标申请书--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4、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500元整,标书费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只接受投标单位的汇款。汇款时,备注栏内需注明“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加湿灰销售-标书费”。
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发送至邮箱中,邮件标题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加湿灰销售投标申请--投标人简称”,附件名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加湿灰销售投标申请书--投标单位简称”,发送完成后电话告知招标人进行确认。
5、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7日16时。超出本时间规定的投标申请,招标人将不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