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详见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石子煤清运管理及渣清运项目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具有货物运输或保洁服务、物业管理; (3)2015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不少于一个以上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每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4)2015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注册
购标途径: 投标人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12月01日 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06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标请于2017年12月01日 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06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