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2016年通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东明镇峰云村道路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卢氏县东明镇人 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16年通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东明镇峰云村道路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7)第608号
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卢氏县2016年通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东明镇峰云村道路项目):县道X070至峰云村路面宽度4.0米;上村路口至上村路面宽度为3.5米;阎家庙口至阎家庙后路面宽度为3.5米;三组下村至路边路面宽度为3.5米;黑山庙路口至黑山庙路面宽3.5米/3.0米;县道X070至冯家崖路面宽度为3.5米;峰云村委至西村路面宽度为3.5米.路线全长10.908公里.
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卢氏县东明镇
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 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证明原件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 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 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 月30日至2017年12 月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2、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税务登记 证副本(三 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 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6)被委托人 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无在建工程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代理人 及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8 月至10 月期间连续三个 月)社保缴费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网上报~名成功截图一份;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3 、招标文件获 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12 月26日15时00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微信:CYMHY666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