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警用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04
招标编号:FZYN201710005
开标时间:2017-12-14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9万元
1.谈判条件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警用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址:昆明市盘龙区。
2.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等服务。
2.3采购范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警用家具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
2.4采购预算价:896580.00元。
2.5本项目只设一个包。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竞标人应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3.3产品生产厂商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保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保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和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竞标产品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标准,且须具有家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有关家具质量合格证明或质量检验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竞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2014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金额在80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供货业绩。);
3.7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注册地在昆明市以外的竞标人须在昆明市范围内有维修站或者协议维修单位;
3.8 竞标人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9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竞标人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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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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