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定州市清风南街(107国道-南外环-定无路)一期工程施工 已由 定州市发展改革局以批准文号:定发改投资批【2017】40号、定发改招标核准【2017】02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定州市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 主要是利用城市发展基金为主多方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定州市清风南街(107国道-南外环-定无路)一期工程施工,建设地点为定州市清风南街,清风南街全长约1160米,本次计划实施清风街段60米道路红线内的道路及排水工程、南外环段29米范围内的道路及排水工程。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20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3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清风街段60米道路红线内的道路及排水工程、南外环段29米范围内的道路及排水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的网页版回执。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 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定州国际酒店西行200米路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资格确认(注册登记)。仅需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无需在网上报名。未经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咨询电话0312-239330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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