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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南阳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 总承包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本莱州市南阳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
本莱州市南阳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莱州市南阳河流域 2.3招标范围:莱州市南阳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已经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批复,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内容为:水利工程、截污工程、中水回用工程、污染水体应急处理工程,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可联系招标人现场踏勘。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12个月。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给排水工程师且具有高级职称; 3.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负责人; 3.4山东省外施工企业须经“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验证; 3.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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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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